10.3969/j.issn.1008-813X.2008.03.006
以环境立法理念为角度论环境立法目的
由于不同时期人类对自然环境、生态系统以及人类自身认识程度的不同,环境立法理念经历了变化.环境立法理念的转变和更新是决定环境立法目变迁的根源.在学理上对环境立法理念的历史发展和变革予以探讨,将有助于把握对环境立法目的的准确认识.因此,本文拟从环境立法理念的角度入手来揭示环境立法目的.
环境立法目的、环境立法理念、人类利益中心主义、生态利益中心主义、可持续发展
18
D901(法的理论(法学))
2008-10-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1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