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813X.2007.02.013
论环境权法律保障机制
随着人类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环境法律体系经过不断发展和完善,最终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环境权也逐步确立和独立化,成为一项独立的法律权利.为使环境权从应有权利转化为法定权利,进而切实地转化为实有权利,应建立对环境权的保障机制.完善的环境权保障机制是由环境实体法与程序法相互协调而构成的有机统一的系统,既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建立,也有利于环境法功能更好的发挥.
环境权、实体法、程序法、保障机制、和谐社会
17
X3(环境保护管理)
2007-07-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3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