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813X.2002.04.014
环境和普通刑事犯罪认定处罚之比较
环境犯罪(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是1997年新<刑法>规定的一种新的特殊类型的刑事犯罪,由于环境犯罪自身具有的一些特点,因此<刑法>无论是在定罪还是在量刑方面都作了一些不同于普通形事犯罪的特殊规定,极易造成司法实践中适用的错误,本文对其和普通刑事犯罪从认定和处罚两个大的方面进行了分析、比较,以引起司法适用时的注意.
环境犯罪、无过错原则、合理推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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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6-09-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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