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4653.2007.01.002
论海上交通信息数字化共享的法律困境
海上交通信息作为人类智慧成果的一种,在我国正高速发展着,但其共享程度并不令人满意.在我国现有法律体系中海上交通信息制作人可受到多方面的保护,但深入分析、比较后可以发现,海上交通信息与其他智慧成果在法律特征上存在着重大区别,这些特点却没有反映在立法中.因此现有的法律保护存在着制度性的缺陷,阻碍着海上交通信息的共享.弥补这一立法不足,首先应当澄清海上交通信息的基本法律问题,并注意对各方利益的协调.
水路运输、海上交通信息、数字化共享、法律保护、法律困境
D9(法律)
2007-05-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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