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282.2016.11.002
国家核安全局发布 《核动力厂设计安全规定》
为进一步提高我国核动力厂安全水平,充分吸收福岛核事故经验反馈,在研究国际核安全标准、福岛核事故后核动力厂改进行动以及我国现行标准和综合技术能力的基础上,经广泛征求国内有关部门、单位及专家意见,国家核安全局重新修订《核动力厂设计安全规定》(HAF102)并于10月28日发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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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M6;TL3
2017-01-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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