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应付对福岛核事故的措施及启示
高度重视,响应迅速,举措有力在日本地震和海啸引发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后,为确保我国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在第一时间启动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核事故应急预案,启动核安全管理司(辐射安全管理司)、办公厅、宣传教育司、国际司等司局密切协作的核与辐射事故应急体系,紧急指令核与辐射安全中心,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东北、华北、华东、华南、西南、
核事故、核安全管理、事故应急预案、环境保护、环境安全、应急体系、安全中心、技术中心
F453.266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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