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298/j.cnki.1004-3667.2018.08.07
“不惑”之年应“不惑”——40年来我国高等法学教育就业率之辨
在“双一流”建设展开之时,在高等法学教育恢复重建40年之际,我国法学专业就业率问题应重新审视.我国高等法学教育除了为法律职业输入人才外,还承担为现代社会培养合格公民的功能.高等法学教育就业率应区分首次就业率和二次就业率,如果统计法学专业的二次就业率,既往评价便存在偏颇.高等法学教育亟待实现规范化,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要分两次进行,要做好学位教育与职业教育的紧密衔接,最终使法学专业就业率处于国家的适度调控之中.
法学教育、就业率、法学教育现代化、教育大众化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017年一般项目“中英刑事审判文化比较研究”17BFX067的研究成果
2019-06-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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