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298/j.cnki.1004-3667.2016.06.10
应用型大学内部治理结构变革的法理依据与模型建构
“学科逻辑”与“应用逻辑”的平衡,是应用型大学内部治理结构变革的法理依据,重视地方政府、行业、企业与社区多方参与的“合作治理”,是变革方向.相应的一种模型建构为:成立学术委员会与理事会成员“双向进入”的学术治理委员会,形塑应用型学术治理体系;厘清学术治理体系与行政管理体系之间的任务边界和互动方式,组建使命聚焦、市场导向、“类企业化运作”的行政管理团队;激活学术心脏地带,推动基层学术组织的“创业型自治”,建立董事会与学院决策机构“合作治院”,其他各权力(权利)组群分权制衡、民主监督的基层学术组织治理结构.
应用型大学、内部治理结构、合作治理、法理依据、变革模型
2016-07-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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