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到港无人提,谁负责?
案情回放2009年9月,中国A商贸公司与美国B公司签订了一份干辣椒贸易合同,合同签订后,中国A商贸公司与大连C货代公司签订了《货运代理合同》,合同约定,由大连C货代公司代理货物在起运港的相关出运事宜.合同签订后,大连C货代公司向D船公司安排了订舱出运.货物自大连港起运后被顺利运至美国的华盛顿港,货到港后,美国B公司拒绝接收货物,导致货物在目的港无人提货,后D船公司通过大连C货代公司告知了目的港货物无人提货的情形,要求就货物处置出具具体的意见.A商贸公司知悉上述情况后,为避免货物退运所产生的额外运费,故积极联系了美国E公司购买此票货物.
2014-12-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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