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贸易货物监管”新规解读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切实推动简政放权、转变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近日,海关总署以署令形式废止、修改、重新发布了部分加工贸易及保税监管业务规章.其中,以海关总署第219号令,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同时废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以海关总署令第113号发布、并以海关总署令第168号、195号修改).以下就《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19号)可能涉及行政相对人的有关问题进行解读.
2014-07-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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