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通关业务改革再深化
自2013年11月1日起,全国海关启动实施全面深化区域通关业务改革.
全面深化区域通关业务改革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首先是拓展"属地申报、口岸验放"模式功能.对AA类企业的货物实行"属地申报、属地放行",企业可自主选择向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所在地海关申报,并在属地海关直接办理货物放行手续.进一步扩大"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适用范围,一年内无走私违规记录、资信良好的B类生产型出口企业,在已经适用"属地申报、口岸验放"出口通关模式的基础上,扩大到进口通关模式;自2014年3月1日起,一年内无走私违规记录、资信良好的B类生产型企业,也将适用"属地申报、口岸验放"进出口通关模式.
2013-12-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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