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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俗称不可作归类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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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关审单关员在审核中发现,出口报关单品名申报为"左旋肉碱"或"左旋肉碱盐"的商品存在重大归类差错.通常,企业将其申报为税号29362900(其他维生素及其衍生物),但经审单关员分析研究,并报送归类专业认定,该商品的商品编码应为2923900090(其他季铵盐及季铵碱).

2013-09-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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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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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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