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新EESS制度出新规
近日,协调和管理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电气产品法规的最高机构——电气法规管理委员会(ERAC)发布新的电气法规安全制度(EESS),自2013年3月1日开始在有关地区陆续实施.
制度要求所有相关电气产品(in-scope electrical equipment)的进口商和国内生产商都必须在该数据库登记注册为"负责任供应商"(Responsible Supplier),注册内容包括企业及其进口、生产或销售的相关电气产品信息.
负责任供应商应是澳大利亚或新西兰的合法实体,拥有澳大利亚商业登记号(ABN)或新西兰税务登记号(IRD).
2013-09-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3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