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辨“特殊的货运机动车辆”和“特殊用途的机动车辆”
2012年8月,国内某企业承建白俄罗斯达维捷布斯克水电站项目,向海关申报出口用于运输散装水泥的货运机动车辆.车辆品牌为华威驰乐;型号为SGZ5310GFLZZ3W.
企业将该车辆按"特殊用途的机动车辆"归入商品编码8705909090.海关查验认定,该车辆应按"货运机动车辆"归入商品编码8704230090.
企业因商品编码申报错误,造成了出口逃避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管理局(或其授权机关)签发的出口许可证的违法事实.海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给予企业罚款及降级处理.
造成上述违法事实的主要原因,是该企业混淆了"特殊的货运机动车辆"和"特殊用途的机动车辆"之间的区别.
2013-08-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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