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0637.2009.11.008
尽享中国-东盟自贸区协定税率
@@ <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项下”早期收获”方案于2004年1月1日起实施,对原产于东盟9国的部分商品实施优惠税率.2010年,中国与东盟6个老成员国将取消大部分产品的关税,以此为标志,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初步建成.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协定、框架协议、早期收获、优惠税率、经济合作、成员国、商品、关税、方案、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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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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