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0637.2009.10.004
美术品进出口指南
@@ 为进一步促进美术品的交流,更好地规范美术品进出口的审批和监管工作,文化部、海关总署于2009年6月17日下发了<文化部、海关总署关于印发<美术品进出口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文市发”2009”21号)(以下简称”<规定>”),后又在<规定>的基础上,于2009年7月10日发布<文化部、海关总署关于美术品进出口管理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对美术品进出口管理的有关事项予以明确.
美术品、进出口管理、海关总署、文化部、暂行规定、监管工作、公告、审批、交流、基础、规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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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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