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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1-0637.2009.05.010

你去哪里”告”海关

引用
@@ 如果你对海关作出的某些决定不服,准备到法院去起诉,选择哪一个级别的法院?选择什么地方的法院?这些都必须事先了解清楚,否则不仅”打官司”跑冤枉路,还会耽误诉讼期限.海关的案件一律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是考虑到海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一般都与进出口贸易有关,这类行为提起诉讼一般都比较复杂,由中级人民法院审查比较规范.而且,海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有些业务性非常强,如商品归类、审价、货物的原产地等,这些涉及专业性的知识都需要更高级别的法院审查判断.

具体行政行为、法院审查、海关、进出口贸易、提起诉讼、审查判断、商品归类、法院管辖、专业性、原产地、业务性、打官司、知识、审价、货物、规范、案件

D92;D91

2009-06-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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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关

1001-0637

11-2553/Z

20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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