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0637.2007.06.010
申请退税如何选择复议和申诉
@@ 2005年3月2日,南兴石化发展有限公司(某大型石化公司下属销售企业,以下简称”南兴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向A海关申报进口基础油一批,A海关将其归入税则号27079900(对应关税税率7%),并于2005年3月5日向南兴公司制发了《税款缴款书》,征收关税、增值税共人民币669395元.
退税、选择复议、销售企业、石化公司、石化发展、贸易方式、海关、关税税率、增值税、税则号、人民币、基础油、公司制、税款、申报、进口
F23;F81
2007-07-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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