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0637.2007.05.041
规划权规划了谁的利益
@@ 历史上最著名的钉子户与开发商的占地纠纷以协议解决了结,<物权法>尚未实施,已经显示出威力.但在城市主管部门主导的城市土地开发中,<物权法>中的公共利益会否以”规划权”的面目出现呢?
物权法、主管部门、土地开发、公共利益、城市、未实施、开发商、钉子户、协议、显示、历史、纠纷、规划
U46;TU
2007-07-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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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1-0637.2007.05.041
物权法、主管部门、土地开发、公共利益、城市、未实施、开发商、钉子户、协议、显示、历史、纠纷、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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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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