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0637.2006.04.028
规避国际保理风险
@@ 2002年3月,我国浙江某轻工进出口公司(下称出口商)同美国西雅图某贸易公司(下称进口商)就四笔总价值80万美元的家用电器进行合同磋商.两年前,当该进口商首次从我国进口商品时,采用的是信用证结算方式.
国际保理、进口商品、贸易公司、结算方式、家用电器、信用证、进出口、出口商、浙江、轻工、美元、美国、价值、合同
F745(国际贸易)
2006-06-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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