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0637.2005.10.008
享受东盟优惠关税
@@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产品特定原产地标准>(第一批)于2005年7月20日起正式实施.对企业来说,只有了解产品所适用的原产地标准,才能根据要求选择性地使用部分进口原材料以满足原产地标准,否则生产出的产品达不到要求,则不能申请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FORM E),不能享受自由贸易区的关税削减.
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标准、产品、产地证明书、中国、关税削减、原材料、选择性、生产、企业、进口
F7(贸易经济)
2006-06-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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