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0637.2005.09.010
广东-东盟贸易风光不再
@@ 2005年7月20日起,我国对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缅甸、新加坡、泰国等6个国家实施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协定税率.按照<货物贸易协议>规定,2005年中国实际下调税率的商品共3408种.2005年7月20日后,中国对东盟六国平均关税税率为8.1%,与最惠国平均税率水平9.9%相比,低1.8个百分点.
东盟贸易、贸易风
F7(贸易经济)
2006-06-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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