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0637.2004.11.007
商品和侵权标识分离出口化整为零的侵权?
@@ 案情介绍2002年4月16日,江苏某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摩托车公司”)委托上海臬报关有限责任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向上海海关申报出口摩托车1230辆至尼日利亚,价值418200美元.海关经现场查验,发现实际出口贷物为摩托车散件4493箱,其中摩托车专用钥匙上标有”SUZUKI”商标字样.
商品、侵权、标识、出口、摩托车制造、上海、尼日利亚、贸易方式、江苏、海关、责任、钥匙、现场、申报、美元、价值、查验、标字、报关、案情
TP3;X70
2006-06-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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