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5381.2023.04.014
政务数据共享中个人信息保护的实践隐忧与完善路径
提升政务数据共享中个人信息的保护水平是提升政务数据共享效率的重要内容.当前,关于政务数据共享的个人信息保护,存在个人信息的共享范围尚待细化、政务数据共享部门忽视处理个人信息需遵循的"告知—同意"规则、个人信息权益受损的救济机制效果不彰等诸多现实难题.在破解政务数据共享个人信息保护难题的过程中,应在遵循个人信息保护的一般规则与政务数据共享个人信息保护的特殊规则的基础之上,贯彻风险预防原则对个人信息风险进行预防、遵循"告知—同意"规则、贯彻整体政府理论进行整体责任承担.破解政务数据共享个人信息保护难题的具体路径为:以风险预防原则为理论基础建立个人信息风险影响评估机制细化个人信息的共享范围、以优先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法益为理论基础细化"告知—同意"规则的适用、以整体政府理论为理论基础完善个人信息主体权益受损的救济机制.
政务数据、数据共享、数字法治政府、个人信息保护
D922.16(中国法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创新项目
2023-09-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0页
119-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