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5381.2019.02.007
中国古代监察体制评析
中国古代监察体制的一个显著特征是具有独立性,这是一项系统性的制度设计,其主要内容包括:监察机关与其他机关不相统属、监察官员逐步专职化、监察官员有独立弹劾权.中国古代监察体制的独立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经过各种力量长期博弈才逐步实现的.中国古代监察体制建设的历史表明,监察体制的独立离不开一元化体制,而一元化体制既有利、也有弊.地方行政操控监察是一项秕政,地方监察必须与地方行政相分离.监察官的独立弹劾权是一项很先进的制度安排,它是监察独立的重要标志.在帝国政体下,监察的独立只能是外在的、相对的,而依附皇权是内在的、绝对的.
中国古代、监察体制、独立、弹劾
D691(政治制度史)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对当代监察体制改革的启示”17BFX032
2019-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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