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221X.2007.04.031
陕西省职业病诊断机构现状分析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职业病诊断的机构和个人必须取得相应资质.从2003年开始,我省对申请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单位进行了考核认定,18家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单位分布在全省10个设区市,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及职业病诊断程序从此代替了运行40多年的省、地(市)两级职业病诊断组的诊断模式.
陕西省、职业病诊断、医疗卫生单位、人民共和国、资质、诊断模式、诊断程序、机构、管理办法、设区市、防治法、运行、考核、鉴定、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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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预防医学、卫生学)
2007-10-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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