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中性的理论脉络与实践逻辑
竞争中性在学理上是一个相对中性的概念,与古典经济学反对保护特殊利益、新古典经济学把市场看作不受干涉和价值中立的自然力量、凯恩斯主义主张实施积极和有限政府干预政策等理论有着悠久深厚的渊源.竞争中性主张约束那些造成市场主体竞争优势差异的政府措施,非歧视性地对待国有企业和私有企业、本国企业和外国企业,以及要求高标准知识产权保护、增强行政行为透明度等规定,体现了各类市场经济体制共同的价值理念,也是贯穿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思想和原则之一.面对世界经济百年不遇之复杂变局,响应和接受竞争中性既是积极应对经济全球化新趋势和国际贸易与投资规则新变化,也是中国自身推进改革开放和增强中国经济体制活力的客观要求.本文立足于推进新一轮改革开放和建设成熟定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分析了中国经济体制与竞争中性的兼容性,挖掘和梳理了经济学理论中有关竞争中性的论述,提出了以政府增进市场与促进公平竞争、统一市场建设与制度型开放、规制改革与产业政策转型为关键点的竞争中性的制度范式.
竞争中性、政府作用、规制改革、产业政策、经贸协定
F260
中国社会科学院创新工程项目“竞争政策理论前沿与政策走向”批准号SKGJCX2017-0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共生理论视角下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间产业转移模式与路径研究”批准号17ZD047.感谢中国社会科学院登峰战略优势学科
2019-07-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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