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东间合作机制构建研究
以往关于股东间合作问题的研究存在严重不足:一是没有系统地阐明和分析股东间的合作机制;二是纯粹的“经济人”假设与现实中多重人性严重不符,研究成果解释力和应用性都比较差;三是仅仅关注大股东之间的合作,而忽视了广大中小股东在合作机制中的作用.鉴于此,在综合考虑“经济人”、“社会人”和“复杂人”等人性假设的基础上,本研究构建起一个由经济因素、制度因素、情感与行为因素共同构成的股东间合作模型,并系统地阐述了股东间合作机制的构建机理.根据中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特征,分别提出并讨论了“一股独大”、“二元平衡”和“三足鼎立”三种股权结构下股东间合作机制的类型和主要特征,分析说明股东间合作机制与公司绩效间的关系.研究发现,股东间的合作是由经济因素、制度因素、情感与行为因素共同决定的,是一种动态的均衡状态.股东间高效的情感交换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对经济交换产生替代作用,对信任有一定的正向调节作用.股东间合作机制对公司绩效的影响同时受到联合持股比例、股权集中度、股权流动性、股权制衡度和公司治理环境的约束.
股东间合作机制、复杂人、上市公司
F273.7(企业经济)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北京工商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协同创新中心项目
2015-04-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15-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