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代表性部门的福利损失:“特定规则”的代价
本文以中国国有资本占有率较高的代表性部门为对象,测算了2006-2012年代表性部门福利损失的下限和上限,研究了引起福利损失的原因.考虑到正常收益率和效率损失下,代表性部门的总福利损失估计约占GDP的0.79%-1.00%,总规模为每年4000亿-5000亿元左右.其中下限损失规模超过了效率损失,比例为4∶1.部门间的福利损失有差异,且分布极不均衡.银行和烟草业的福利损失最为突出,两部门的损失额约占全部损失的77%.因果关系表明下限损失可能与国有比率和效率损失等因素有关,市场集中度受规模经济因素影响与下限损失呈反向关系.本文研究了引起福利损失的形成机制,认为福利损失是“政企不分”特殊治理规则的结果,是使用这一规则的代价,因此,重建政企关系成为减少福利损失的必然选择;提出了国有企业“去身份化”、明确政府多重微观职能、引入社会资本改善企业内部效率等政策建议.
国有代表性部门、福利损失、政企不分、特定规则
F421(中国工业经济)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71273023
2014-09-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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