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间环节市场结构与价值链治理者的决定——以2G和3G时代中国移动通信产业为例
在全球化推进、价值链各环节出现垂直分离的背景下,价值创造过程需要治理活动来控制和协调.本文以2G和3G时代中国移动通信产业为例,从中间环节的市场结构入手,探讨价值链治理者的决定机制.研究发现,中国2G移动通信价值链当中,“移动运营”环节的市场结构垄断性最强,处于该环节的运营商扮演治理者角色;而在3G移动通信价值链当中,“芯片提供”环节的市场结构垄断性最强,处于该环节的芯片提供商取代运营商,成为价值链治理者.在此基础上,本文研究认为:价值链各中间环节的市场结构之间是存在偏差的,这导致权力分布的不平衡.某个价值链环节的“市场结构”垄断性越强,处于该环节的企业在价值链当中的权力越大,越有可能成为价值链的治理者.这其中的原因是高垄断环节的企业拥有大量“强连带”,并处于整个价值创造网络中“中心度”最高的位置,由此产生竞争优势和控制力.
价值链、治理者、市场结构、2G、3G、移动通信产业
F270(企业经济)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推进我国区域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及生态协同发展研究"批准号11&ZD012
2014-04-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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