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创业板高超募之谜:利益驱使或制度使然
自我国创业板市场成立以来,“三高”问题。即高发行价、高市盈率和高超募率,就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与广泛质疑。其中,“高超募”作为我国新兴转轨资本市场上的一个特有现象.对其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政策价值。本文基于我国创业板市场首次公开发行(IPO)高超募现象的形成机理。收集2009年9月至2010年10月我国创业板市场发行的142只IPO数据进行实证检验。研究结果表明.我国创业板IPO高超募现象并非承销商抬高股票定价以获取高额承销佣金所致.“承销佣金利益驱使假说”并不成立;而《证券法》第五十条关于股票上市条件的规定,即公开发行股份应当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或10%以上.直接导致创业板公司在IPO时发行股票数量过多.这才是我国创业板高超募现象的制度根源。
创业板、超募、承销佣金、制度约束
F832.5(金融、银行)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70972110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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