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480X.2003.05.005
网络信息产品市场的定价模式
信息产品的特性要求产品定价依据从边际成本转向消费者支付意愿,但消费者对信息产品的支付意愿往往差别很大,这要求供应商通过产品差别化与差别定价获得尽量多的消费者剩余,保证收回成本与实现利润最大化.信息产品特性和网络市场的技术特点决定了差别定价将是网络信息产品市场的主要定价模式.本文主要介绍了版本划分和捆绑销售等差别定价模式在网络信息产品市场的应用.
信息产品、差别定价、捆绑
F062.5(经济学分支科学)
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2000SG34
2004-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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