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利与规制视域下的社会源危险废物法律制度完善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2095-5804.2019.05.006

功利与规制视域下的社会源危险废物法律制度完善

引用
社会源危险废物具有资源性、危险性与社会性的特征.针对这些特征我国社会源危险废物管理建立起功利、规制及调节三重法律体系.经调研发现,功利体系与规制体系之间的耦合不足是我国社会源危险废物立法实施的主要瓶颈,具体表现为:过高的规制标准大幅提升了守法成本,降低了合法回收的利润空间,阻碍了功利效果的达成;功利措施消解了高权规制措施的有效性,导致市场良性运行的前提——管理秩序的丧失.环境法学有必要破除对功利与规制的割裂理解,还原其应然关系.功利手段必须建立在规制形成秩序基础之上,个人利益才能在尊重公共利益的前提下经由市场调整;规制手段也必须考虑到功利可能性,才能提升行政效率并真正维护公共利益.在此理念之下,我国社会源危险废物立法应针对性地强化公民义务与企业责任,同时应根据不同阶段的环境风险情况附条件地放松或豁免过度规制.

社会源危废、功利、规制

D912.6(法学各部门)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社会源危险废物环境责任界定与治理机制研究"16ZDA072;教育部青年基金项目"设区市环境立法技术研究"17YJC820007 阶段性成果

2019-09-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52-60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中国高校社会科学

2095-5804

10-1136/C

2019,(5)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