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5804.2018.04.018
论类型化人工智能法律责任体系的构建
从语义逻辑上廓清"人工智能+法律"的研究视域,似可分为两个规制方向:人工智能的法律化和法律的人工智能化.论及人工智能的法律规制,首先可以探索性地将人工智能分为人造程序、人造机器或人造机器人、人造人,在此基础上,依次从法律责任的三个维度即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切入,可以提出类型化人工智能法律责任的"九宫格"模型,以明晰的法律责任兜底人工智能发展的潜在风险.
类型化、人工智能、法律责任、分类规制
D90-05;TD18(法的理论(法学))
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重点项目"从汲取到包容:法治社会建设研究"16SFB1001
2018-08-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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