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5804.2017.02.015
论戏曲文体文人化中的著作权意识
早期戏曲作者不重视作品的署名权.明代嘉靖、隆庆以后,戏曲文体文人化程度加深,戏曲刊本开始出现署别号或真名的情况,说明当时的戏曲作者逐渐有了著作权意识.而宋元南戏在元明两代删改过程中,著作权发生了转移,如高明、丹丘先生(朱权)等在有意无意之中被认为是一些作品的作者.在戏曲文人化的过程中,文人戏曲家越来越重视戏曲作品的著作权,汤显祖是代表之一.汤显祖对改本的激烈态度促成了晚明戏曲著作权观念的发展.祁彪佳《远山堂曲品》分别著录原作与改本,实际是承认了作者和改家各自的著作权.
著作权、戏曲、文人化、汤显祖、传世作品
I237(戏剧文学)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明代文人传奇在清代的舞台呈现研究”16YJC751028
2017-04-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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