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科研成果合作署名的困境与突破——基于权利义务一致性的探讨
由成果侵占、成果输送、学术站台等主客观因素交织而成的科研成果署名者权利与义务一致性偏差,从根本上导致了我国科研领域成果合作署名的“未做贡献而署名、有贡献而不署名、排序与贡献不符”三类典型乱象.突破当下科研成果合作署名的现实困境,急需坚持科研成果合作署名的权利义务合一性,保障科研成果合作署名的权利义务对等性,提升科研成果合作署名的权利义务制约性.
科研成果署名、合作署名、权利义务一致性
2019-11-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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