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2333.2011.09.005
科研不端行为:概念、类型与治理(下)
3科研不端行为的治理
当前,我国科研不端行为的直接治理主体包括:科学家及其所属的科学共同体、科研单位和政府项目主管部门.在对待科学研究领域不端行为问题上,可采取的措施包括科研不端行为的内在控制与外在控制.传统上,通过内在控制引导科学家自我激励并按遵从的方式行动,是规范科研行为的主要方式.
科研行为、不端行为、概念、内在控制、科学家、科学共同体、自我激励、主管部门、治理主体、政府项目、研究领域、行为问题、控制引导、科研单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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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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