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2333.2003.04.020
”中科创业”案盖棺论定
@@ ”中科创业”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案一审宣判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4月1日对深圳市中科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科创业”)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案一审公开宣判,以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判处上海华亚实业发展公司罚金人民币2300万元;以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分别判处丁福根、董沛霖、何宁一、李芸、边军勇、庞博等6名被告人4年至2年零2个月有期徒刑,并对丁福根、边军勇、庞博分别判处罚金50万元至10万元.
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中级人民法院、判处罚金、创业投资、有期徒刑、宣判、深圳市、人民币、被告人、北京市、上海、股份
F4(工业经济)
2006-07-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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