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6063.2022.12.003
四方合力完善农村金融补充服务——浙江温州市开展农村资金互助会的思考
农村资金互助会作为浙江省温州市金融改革创新举措之一,主要是在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或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内部,由合作社社员自愿入会组成,为会员提供资金融通服务,并严格按照"组织封闭、对象封锁、上限封顶"的原则控制风险.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农村资金互助会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的第一责任主体,各级农办(农业农村局)为行政责任主体,各级供销合作社(农合联)为举办责任主体,各级地方金融管理局(金融办)为监管责任主体.
农村资金互助会、农村金融、温州市、浙江温州
F832.35;F327.55;F721.2
2023-03-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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