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6063.2021.04.007
公司领办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因与发展
公司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本是两种不同的经济组织形态,同为市场竞争主体,却在特定的条件下开展了合作,实现融合发展,这是值得研究的有趣课题.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创办方式划分主要有五种类型:村委领办型、能人领办型、公司领办型、涉农部门领办型、自发组建型.截至2020年5月底,全国依法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222.54万家,其中公司领办型农民专业合作社有4万多家.公司和农户组建的合作社是农户与农户横向合作,公司与农户纵向合作的统一.很多人对公司领办合作社提出了质疑,认为公司和农户的利益是相悖的,是此消彼长的关系,是零和博弈,他们之间不会产生真正的合作.公司和农户到底能不能互利共赢,合作的方式是不是必须选择合作社?对这个问题不能简单地肯定或否定,科学的问题应该是在什么条件下公司和农户选择合作社是最佳选择.
农民专业合作社、公司领办、成因与发展
F325.12;Q948.1;P931.3
2021-05-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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