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6063.2021.02.011
浙江省供销合作社系统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研究
集体资产基本情况
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自1949年10月1日成立后,构建了从省到村的完整体系.在上世纪50-80年代,县和县以上建立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县以下在区(区公所)设立基层社,在人民公社(乡镇)设立分社,在村设立代销点,主要承担"发展生产、保障供给"的任务,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农业生产资料、供应生活必需品、收购农副产品,是农村商品流通的主渠道.供销合作社的资产最初来源和构成主要包含两部分,一部分是供销合作社社员股金,另一部分是在政府支持和生产经营中形成的自有资金.随着经济的发展,原始社员的股金份额大幅下降.据统计,1951年,社员股金占全省供销合作社资金的22.2%,到1985年只有3.4%,后来又进行社员退股,社员股金实际已微乎其微.
2021-03-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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