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财税支持政策的优化研究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鼓励农村发展合作经济,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2018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条明确提出“国家通过财政支持、税收优惠……等措施,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2018年一号文件提出“确保财政投入持续增长”,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力度;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财政要优先保障“三农”资金投入,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同时提出要研究完善适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点的税收优惠政策.因此,研究能够促进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的财税政策对优化资源配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安徽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项目“促进中国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财税政策研究”[项目SK2017A0429]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2019-12-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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