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6063.2019.06.012
电商企业合并中数据占有量的合理界定
当今大数据背景下,网络电商企业迅速发展,互联网行业已由产品服务竞争、平台生态竞争发展到数据竞争阶段.电商企业合并是这类企业继续扩大经营规模和提高服务质量的重要途径之一,然而,由于业务经营重心不同,电商企业合并与普通企业合并的反垄断审查重点存在较大差异,前者重点在于数据占有量的界定与计算,而非普通企业合并的市场占有率的界定和计算.因此,科学合理地界定数据占有量是判断数据时代电商企业的核心要素之一,对于电商企业合并实务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019-08-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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