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家庭农场发展研究报告(摘选)
自2008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首次提出“家庭农场”的概念后,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又对“家庭农场”的概念有了新的界定,并对家庭农场提出了新的要求.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从工作指导、土地流转、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强化社会化服务、人才支撑等方面提出了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具体扶持措施.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着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发挥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引领作用,积极培育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指出,“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重点”.文件中明确提出,要“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培育发展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引导支持了我国家庭农场健康稳定发展.
2019-05-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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