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6063.2018.10.015
中国农村改革40年回顾与思考(下)
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以深化粮棉流通体制改革为重点,全面放开了农产品购销市场,实现了农产品产销的市场化.农产品市场放开后,为保护农民利益和稳定市场供应,国家逐步建立了以最低收购价、临时收储、国家和地方储备、进出口调节等多种措施构成的农产品市场调控体系.实施这些政策措施,对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的支持作用.但近年来,这些政策措施的实施也面临着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由于执行最低收购价和临时收储政策的主体单一,收储规模扩大,一些产品形成了事实上的国家垄断,国家采取政策性收储后,还要择机将“托市粮”卖出.这“一进一出”不仅扭曲了市场价格形成机制,也改变了各类农产品加工、贸易企业的市场预期,许多企业不敢入市、不愿存粮.长此以往,“国家成为商家、政策代替了市场”,明显降低了市场活力.
2019-02-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5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