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6063.2016.02.009
“农民主体论”以农民福祉为工作落脚点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说到底,关键在人”……过去一年,习近平总书记在谈到“三农”问题时都在强调“农民”这个主体.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把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增进农民福祉作为农村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用发展新理念破解“三农”新难题,厚植农业农村发展优势,加大创新驱动力度,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保持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推动新型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双轮驱动、互促共进,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
农民主体地位、主体论、农业发展、现代化道路、新农村建设、出发点和落脚点、农民持续增收、经济社会发展、结构性改革、资源节约、一号文件、小康、双轮驱动、三农、环境友好、关键在人、发展优势、产品安全、总书记、习近平
F32;S28
2016-04-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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