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6063.2015.07.010
发挥系统优势抓基层社改革创新
今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基层社植根农村,是供销合作社在县以下直接面向农民的综合性经营服务组织,是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的主要载体,完全有条件成为党和政府抓得住、用得上的为农服务骨干力量.结合江苏省滨海县实际,滨海县供销合作社按照顺应市场经济规律,体现合作制原则,以项目建设为抓手,通过创办有供销经营实体、专业合作主体和为农服务载体的新型基层社,开拓为农服务新思路,发挥供销合作社独特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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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6;E22
2015-09-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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