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6063.2015.03.008
为合作社多元化发展提供法律支撑
案由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7年多来,一些方面已难以适应实践发展的需要,亟需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进行修订.
随着农村分工分业深化、农民分层分化加快,农民合作的愿望越来越强,合作内容、合作层次、合作领域的需求更加多样,推动了农民合作形式多元化发展,涌现出社区股份合作、土地股份合作、信用合作、联合社等多种类型的农民合作社.但是,这些类型的合作社突破了专业合作的界限,超出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调整范围.
合作社法、多元化发展、专业合作、农民专业、农民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信用合作、农民分层、合作形式、合作领域、调整范围、种类、修订、实践、社区、农村、界限、案由
F30;D92
2015-05-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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