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6063.2015.02.019
马来西亚合作社农民和贫民的好帮手(下)
合作社真正的政府管理机构——马来西亚合作社委员会
在马来西亚,尽管政府有合作社部——MDCCT,但其只是制定合作社发展长期规划.合作社管理部门很小、人员很少,对合作社业务真正负责的政府部门是合作社委员会.
马来西亚合作社委员会(SKM或MCSC)于2008年成立,是马来西亚最具权威的合作社运动指导、监管和执法机构.在内阁政府管理体系中,接受马来西亚国内贸易、合作社和消费者保护部(MDCCT)的业务指导,但其相对独立,委员会领导成员来自政府各个相关部门.其负责合作社注册、合并和注销,统计合作社发展情况,制定相关扶持政策、管理合作社各类基金会,监督合作社经营管理,执行对合作社的相关法律等,可以说代表政府负责合作社所有业务的管理.
马来西亚、合作社发展、农民、贫民、政府管理体系、委员会、政府管理机构、业务指导、消费者保护、执法机构、政府部门、运动指导、经营管理、管理部门、扶持政策、长期规划、基金会、注册、统计、人员
F32;K25
2015-04-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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