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中国合作经济十件大事
1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鼓励农村发展合作经济2013年11月9日至12日召开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鼓励农村发展合作经济,扶持发展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经营,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允许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这不仅提出了农村发展合作经济的基本要求和方向,同时提出了支持农村发展合作经济的具体政策措施.同时,《决定》还提出,要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共同发展,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鼓励承包经营权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合作社的发展成为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农业经营方式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合作经济、经营体系、支持农村发展、农民合作社、八届三中全会、农业企业、承包经营权、专业、中共中央、政策措施、信用合作、项目资金、体系建设、深化改革、企业经营、家庭农场、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
F81;F32
2014-08-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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